《企业管理者的法律通识》

授课领域:
授课讲师:孙成龙
上课方式:内训
课程时间:
授课对象
企业管理人员、合规及风控人员、企业全员法律培训
课程目标
● 认识法律中的人和事● 培养法律思维● 提高企业依法管理意识● 自觉防范和化解企业的法律风险
课程背景
2021年1月1日,《民法典》的颁布实施,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法律知识都需要更新换代。如何树立风险意识,如何培养法律思维,是摆在我们企业管理者面前的一道课题。本课程为您打开了法律行业内难得一见的一扇窗,让您看到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察、律师这些法律业者的真实面貌,也会给您再现政府官员、企业家、老板、职工,还有老百姓遭遇法律的纷繁复杂又悲喜交加的场景。
课程大纲

第一讲:遇见法律话题1:谈“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——在法庭上,只有证据,没有事实话题2: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——法官所认定的法律才是法律话题3:谈电话录音的合法性——这个通话可能会被录音话题4:谈借款风险——杨白劳与黄世仁的角色互换话题5:谈利益驱动——如果当事人不说谎话,事情也好办话题6:谈舆论对案件的影响——“第三只手”的力量话题7:谈遭遇法律的应对——遭遇法律问题时,怎样做才不至于被动?话题8:谈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人子女名下利益得失——利弊三对照话题9:谈签名、盖章、按手印的学问——签名、盖章、按手印风险分析话题10:谈撞伤与撞死成本比较——马加爵案再分析,看世人心理变化话题11:谈假离婚的风险——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话题12:谈斑马线——没有绝对的安全,只有相对的安全第二讲:邂逅法律话题13:谈法官(一)——法官很忙话题14:谈法官(二)——赃官可恨,人人知之;清官尤可恨,人多不知话题15:谈法官(三)——警惕法官失误,提前做预案话题16:谈法官(四)——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司法勾兑话题17:谈律师(一)——我从来不说这个案件一定能赢话题18:谈律师(二)——两难选择之难话题19:谈律师(三)——按照客观事实你应该能赢话题20:谈法律的进步——规则重要,还是生命更重要话题21:谈审判的终极目的——纠纷的解决就是解决纠纷话题22:谈法律思维角度——基于事件中的普通人视角话题23:谈执念(一)——面对不利判决,是妥协还是抗争话题24:谈执念(二)——庭内庭外,都无所谓真正意义上的公正话题25:谈刑法与民法程序——判决是程序意义上的裁判话题26:谈自由心证——法律常常靠高概率事实,来判断无比复杂的事件第三讲:遭遇法律话题27:谈法律的延伸——条文法的限制,难到了一众法官话题28:谈厌讼——在抗争中妥协话题29:谈法律与亲情(一)——法律与亲情的冲突话题30:谈法律与亲情(二)——亲亲相隐的温度话题31:谈人心——世事无常,人心更无常话题32:谈取舍——法律不是某个当事人的公正对待问题,而是众多当事人的公正。话题33:谈职业操守——律师与当事人的好坏无关,只与职业有关话题34:谈法律的无奈——谢谢你,公司的租赁定金要回来了话题35:谈法律界限——不经意间犯的错误,竟然已经严重违法了话题36:谈法律界限——法无授权不可为,法不禁止皆自由话题37:谈疏忽——借车给朋友,却丢了一套房第四讲:再见法律话题38:谈股东风险——作股东真的好危险话题39:谈败诉——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话题40:谈法律的工程学——融会贯通才是法律人话题41:谈立法本意——十年或是一年话题42:谈方法——正当的请求与非正当的手段话题43:谈证据(一)——事实是经过法律筛选的事实话题44:谈证据(二)——证据意识决定你的权利能否被保护话题45:谈证据(三)——这个段子真的很重要话题46:谈证据(四)——认定证据必须接受证据规则的约束话题47:谈打工者的困境——向企业讨薪怎么这么难?话题48:谈X防范——性侵受害者与“仙人跳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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